2009年3月4日 星期三

2009/03/03三立新聞~馬英九硬幹ECFA先簽後審~綜合報導

1 則留言:

Unknown 提到...

「一死罰」ECFA_國民黨賣掉台灣主權的陰謀

ECFA的正確讀音 應該比照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的讀音:
E 的台語諧音為台語「統一」的「一」
C 的台語諧音讀作台語「生死」的「死」
Fa 合併讀成一個音:台語「處罰」的「罰」
也就是說
ECFA的正確台語諧音叫做「一死罰」

台灣和中國簽署了「一死罰」ECFA
則台灣在法理上正式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(中國正式統一台灣)
台灣失去主權、人權、經濟等所有方面的自主權
簡單的講
和中國簽署「一死罰」ECFA,台灣只有死路一條


馬英九應先履行競選政見__和美國先簽FTA或CECA (註一)
再依據台灣和美國簽署FTA或CECA的經驗
作為台灣和其他國家(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)簽署 類似協定 的依據(註二)

如果台灣人民 不事先 積極 主動 審查FTA或CECA的細節
反而是 消極地 放任 中國國民黨 擅自與中國 在「一個中國」框架下 簽署 「一死罰」ECFA
那麼「一死罰」ECFA將成為 消極怠惰台灣人民對自己的最嚴厲的處罰
台灣將成為中國的一部分,陷入萬劫不復的悲慘地步

註一:
馬蕭政見:
http://2008.ma19.net/files/ma-policy4you/pdf/diplomacy.pdf
第三頁,第一行與第二行:
「……我們希望和美國簽訂《自由貿易協定》(Free Trade Agreement, FTA) 或《綜合經濟合作協定》(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, CECA)。」

另參閱 自由電子報「和中國簽CECA 不是馬英九的政見」一文: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feb/25/today-o1.htm

註二:
馬蕭政見:
http://2008.ma19.net/files/ma-policy4you/pdf/diplomacy.pdf
第三頁,第二段:
「……我們希望與日本早日協商簽署《自由貿易協定》……」
第三頁,第三段:
「……我們肯定並重視東南亞國協迄今的成就,希望將來能分別簽訂《自由貿易協定》,最後達成「東協 10+3+1」的目標。……」